截至10月底,兴和县共为全县近5.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6亿元;将2872名农村特困人员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为7186名临时生活困难贫困群众发放救助金431万元;为58名孤儿发放供养金62万元;为337名困境儿童发放救助金182万元;为6726名残疾人以及361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符合农村特困供养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将165户403人符合条件未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纳入低保范围;提高150户392人低保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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