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卫”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卫生城市分省级、国家级两个级别。1989年10月,全国爱卫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全国开展了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活动,拉开了创卫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