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修家谱的10大步骤
1、第一步,组建修谱组织。因家谱族人较少,组织简单、操作简便,一般情况下组建最多3人的组织机构即可。开始时多为1人操作,随着族人增多,参与组织协调的族人可增加到3人左右。

3、第三步,确定“谱祖”。 “谱祖”是家谱所记载的本家族五代左右、一百位左右族人中的第一对夫妇,他们承接着本家族上下左右的的传胱絮枳砖承关系。“谱祖”由第一任“藏谱人”与族人共同商议确定。确定“谱祖”的一般原则为:现存在世的家族辈份最高、年龄最长的族人的祖父、曾祖、高祖、太祖中已知明确信息的那一对。“谱祖”最好是老族谱上已有记载,没有记载也不可强求。其次,去世的先人和在世的族人;男性族人、女性族人;不同年龄之族人均可确定为“谱祖”。

5、第五步,收集现实资料。发放并及时回收《xx公后裔个体人生信息统计表(正面)》、《xx公后裔个体人生信息统计表(背面)》二张表(正反面填写或打印)。把所有族人均可当作传承人填写此二表。为了表格填写规范,一般由“藏谱人”入户统一填写;或者由族人自己填写,“藏谱人”审核。

7、第七步,副本录入。采用一般记录用纸,按照家谱的“栏目内容”,对已经草拟的文字材料审查无误后,记入家谱副本。

9、第九步,珍藏与使用。家谱正本用于珍藏,放置于木质谱盒,非续记不得翻阅,翻阅必须佩戴超薄手套。家谱副本用于文化交流、宗亲联谊活动等。

11、家谱正本与副本也可由两位族人分别收藏,行使“藏谱人”职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家谱正本与副本也可同时制作两套,分别由两位“藏谱人”行使职责,并每年定期相互核对。家谱是家族“传家之宝”,每套家谱一般情况下可记录一百年左右,记录族人五至六代、一百人左右,可能会有三至五个“藏谱人”,务必做好交接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