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提示
1、从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买液化石油气。

2、使用在检验有效期内的钢瓶,即在购买液化石油气时,检查角阀处是否有检验牌,且显示在有限期内,严禁使用超期未检钢瓶。

3、在更换钢瓶并连接减压阀后,在角阀、瓶口等连接部位上涂抹肥皂水进行试漏检验,反复测试无连续气泡出现后才能使用。

4、使用橡胶软管的用户应在2到3年更换一次,使用卡箍紧固,且长度控制在1.2米到2米之间。若软管出现软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5、液化气钢瓶严禁加热、火烤、日晒。

6、燃气器具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要“火等气”,不要用钢瓶角阀替代炉灶开关。用气器具使用完应关闭钢瓶角阀。

7、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用浸湿的毛巾把钢瓶角阀关上,并将钢瓶转移至室外开阔处,拨打119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