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推广信息的标准
1、药品信息的一致性药品信息推广应与中国药品主管部门批准的药品信息相一致。在遵守药品信息推广应与中国药品主管部门批准的药品信息相一致的要求同时,中国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应及时获得在世界其他国家传播的药品信息。(注释如图)

3、实证药品推广信息应能通过对已经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或科学证据的引用而得到证实。当医疗卫生专业人士要求提供上述实证资料时,推广者应向其提供。会员公司应客观对待要求获取有关药品信息的善意请求,并应根据不同查询者的具体情况提供充分和适当的药品信息。注释:对两种不同药品的比较式表述仅可针对有对应性和可比性的内容进行,且应加以充分的实证。比较式表述应尽量不引起误解。